壽司郎舔損事件想法:為自己負責的自由

 


日本高中生舔吮壽司郎的公用器皿和醬料,壽司郎股價因而大跌160億日圓(約新台幣36.8億元),坦白說,為人父母多少有點心驚肉跳。
前些日子與友人閒聊,談及家庭親子趣事,她笑說女兒很愛問問題,有天猝不及防問爸媽:「什麼是『自由』?」她和老公愕然不知如何回答?當時茶餘飯後,大家哈哈一笑而過,現在想來或許是個大哉問。
回來查「自由」一詞定義五花八門,但我喜愛法國大革命《人權宣言》中的定義:「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。」
這也不免想到孔夫子所說,他認為能作為終身可行的行為準則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(自己所不喜歡的事物,不要加在別人身上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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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時間來,我試著培養家裡的自由氛圍。
近來低溫寒流來襲,即使我們大人穿上幾件發熱衣厚外套還嫌不夠,兒子說不冷,大剌剌的穿著短褲短袖,在面前悠哉閒晃,我試著不以自己主觀條件角度,立即習慣性反對他的「選擇」,不勉強他「一定」要穿著合乎我們大人覺得天冷「應該」要穿的厚重衣物。
我想試著尊重他的感受,讓他知道他有對自己身體的「所有權」和「控制權」,讓他知道:他能為自己身體的感受負責任,冷是他自己覺得冷,熱是他自己覺得熱。
如果「如人飲水冷暖自知」是常理,那何需「爸爸覺得冷」和「媽媽覺得冷」而影響他個人的體感自主判斷?
我們尊重他的自由,他為他的自由負責。
所幸今年冬天以來至今,他未曾感冒風寒,自己自由選擇穿衣,大人得以省點心力和口水,多點時間在自己想做或必做的事上。
我自忖,我們大人過去逼迫要求小孩一定要按照我們的意見去做,有沒有一點私意是要展示我們為人父母的「權威感」?
至少我覺察過去我是有的。
當然讓他做選擇有一定的風險,他可能會感冒傷身,影響他的健康,影響他的學習,影響大人的作息安排等等。
但這只是「可能」,甚至是「不會發生」。
更進一步說,即使發生,也只是影響,未有直接傷害。
但我也會試著善意提醒他:
平常在家裡,我會問:「爸爸覺得好冷,你不穿拖鞋,腳不會覺得冷嗎?」
上學出門前,我會問:「天氣預報,晚上會有寒流,你要不要帶件外套出門?」
戶外活動時,我會問:「你好像有點鼻水,可能是身體跟你說他冷,你要不要穿上外套?」
我希望將選擇權交給孩子,他完全擁有他身體的控制權,讓他知道:他要為自己的「感受」、「選擇」和「自由」負責。
我不願意為了「可能」發生的「不如『我』意」,而去限制妨害他未來成為一個「完整的人」(全人)的機會。
我試著捨棄我作為他父親的「尊榮」和「權威」。
眾所周知,中國古時有「父命如山」、「父命難違」的家長權威式信念。
那我能不能捨棄父權,與我兒平等相處之?
當然我人生閱歷與他比起較為豐富,但我能不能不用權威壓制?不要用命令語氣告訴他:「老子叫你去做,你就去做!」
而是以人生旅程中的「學長」角色,從旁建議,讓他這個「學弟」知道:或許你這麼做會比較好,你可以自由去選擇「要或不要」採納我的建議,而你「做或不做」可能會造成甚麼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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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壽司郎,坦白說,過去我和朋友年少輕狂時,也有些小打小鬧偷雞摸狗的中二屁孩歲月,所幸未釀嚴重的大錯大禍。
但我心想,如果能更早認識「自由」,深刻的體會「自由」,有意識的感受「自由」,知道自己擁有可以選擇和負責的「自由」。
內在心靈自由,無需譁眾取寵,即能肯定自己的存在價值;
外在行為自由,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有選擇做不做的意識。
清楚明暸「自由」的前提是 :
「一切無害於他人。」
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或許如我當年中二屁孩的壽司郎高中生,他能更有意識的覺察自己的言行,即使他仍然選擇舔吮上傳影片,也願意為他的行為負責。
我不欣賞認同他如此這般的選擇,但我會試著尊重他自己自由選擇的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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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
昨天看到新聞後,帶兒子去壽司郎用餐,觀察店內擺設,其實只要是任何餐具醬料放在桌上的用餐環境,無論是餐廳或是小攤,客人其實都有機會去做這樣的舔吮行為。
看來,關鍵還是個人的思維和行為。
我想試著不以傳統直線性思考用「道德批判」和「天價損失」和「法律責任」等價值框架來限制孩子不要做這、不要做那,而是以他有「自由」的權力和「負責」的義務來和他娓娓道來。
即便不是160億日圓,而只是160日圓,希望他都能有意識覺察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」。
或許他懂?或許不懂?
但或許這就是阿德勒的「課題分離」:我已經把馬帶到河邊,喝不喝水就看你自己的選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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